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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杜集检察能动履职 护企安商促发展
时间:2024-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的帮助,我们一定会努力经营,走出困境。”淮北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许经理说。

淮北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从事矿山机械设备制造、销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有近40名职工,每年产值2000多万,创造税收达300万元。近年来,企业经营极度困难,举步维艰,负债很重,又加上三年疫情,更是雪上加霜,生存下来极其不易。

2023年年初,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了淮北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12台行车未按照有效期两年的规定进行检验,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其进行改正并暂停使用。在监察指令书期满后执法人员再次检查该单位,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淮北某工贸有限公司申请复议并认为:杜集区市监局应该在特殊条件下采取灵活方法减免处罚,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撤销该行政处罚,公司也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注重安全、环保,提高产品质量,为杜集区的经济发展做自己的努力。


2023年5月24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和杜集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试行)》,探索在行政复议案件中加强检察监督,推动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依照该《意见》,区司法局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至区检察院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对一些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
2023年8月16日,区司法局就该案件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会。会议上,淮北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希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考虑该公司目前现状不佳,公司经营极度困难且积极改进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从轻处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明了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案件线索证据及法律依据。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听取双方意见,结合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经过调解达成一致:由原处以罚款人民币70000元,调整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因经营困难,同意该公司将罚款分期缴纳。
2024年7月10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祁森及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前往淮北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访,了解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罚款缴纳情况,进行了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并表示企业如果有困难,检察机关会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的帮助,我们一定会努力经营,走出困境。”淮北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许经理如是说。随后,许经理也表示:企业事务繁忙,有时难免会忘记及时对设备进行检验,希望检察机关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能提前给企业提醒,避免检验超期再次面临处罚。在该企业办公室负责人带领下,区检察院一行还参观了该公司的厂房及园区的环境建设。
下一步,行政检察将此作为推动专项行动的主线,突出加强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的协同联动,互通信息,对行政执法中的规则缺失、方法缺陷等体制机制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以良法善治实现公平正义,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