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它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如何让严肃的法律最大限度地发挥温暖、柔情的一面,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交出了自己的答卷。
杨某某是宿州市某村的一名普通妇女,和金某甲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因金某甲弟弟金某乙智力发育迟缓,多年来跟随金某甲杨某某夫妻共同生活。该家庭依靠金氏兄弟二人打零工维持生计。2023年7月的一天,金某甲和金某乙在维修挖掘机时,因金某乙操作不当,致使金某甲被挖掘机碰撞死亡。案件发生后,杨某某家庭丧失经济来源,一双儿女刚刚考入大学,家中还欠有外债。这场变故使该家庭顿时陷入困境。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刑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做出依法救助杨某某的决定,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考虑到杨某某系农村困难妇女,属于检察机关应当重点救助的特殊群体,该院及时提请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