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8年杜集区检察院预算公开(含“三公”经费)
时间:2018-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概况

全院有在职行政、工勤、聘用人员和退休人员共71   名,其中行政编制41人,退休人员14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一般预算收入为1035.75万元,支出为1035.75    万元,支出按项目类别分为两项: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68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4万元,公用支出为58.3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49.52万元,该款项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预算拨款、罚没收入,主要用于办案支出、装备购置、修缮、业务支出。

2、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8年一般预算收入较上年度减少5.84万元,降幅为0.56%

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31.97万元,增幅为4.89%。为正常工资增长。

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37.81万元,降幅为9.76%。主要因为修缮购置费减少、业务经费减少。

3、机关运行经费

综合定额预算支出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0.14万元。

4、政府采购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采购金额共计180万元。其中修缮装饰工程50万元;办公家具10万元、打印机28万元、网络设备23万元、计算机8万元、复印机3万元、摄像器材3万元、碎纸机1万元、省级共建项目54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

    截止20171231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原价总额1228.97万元。其中车辆6辆,价值103.4万元;其它固定资产价值1125.57万元。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018

 

2018年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具体原因

2018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0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运行、维修、保险费用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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