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热爱未成年人工作吗?
你心系未成年人成长吗?
你想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贡献个人力量吗?
来吧,请加入我们,成为一名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未”爱守护,“益”起出发!
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杜集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及区关工委,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拟聘请若干名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
一、什么是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
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是指受检察机关聘请,提供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见证、参与、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工作的人员。
二、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的职责有哪些?
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在检察人员的指导下,协助检察机关开展下列工作:
(一)收集、提供未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二)见证现场勘验、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三)参加未检公益诉讼案件听证;
(四)参与未检公益诉讼巡查和宣传工作。
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可以对未检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发现下列有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一)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者无证从事食品销售、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违反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特定范围内摆摊设点或者流动销售商品;
(二)学校、幼儿园周边未按规定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设置人行横道线、未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设施;
(三)学校、幼儿园周边存在违章建筑、建筑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学校、幼儿园周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存在污水排放、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情形;
(五)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者未取得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或者消防、卫生等安全设施不达标的,或超载接送学生;
(六)生产、销售未成年人使用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如有毒“水晶泥”、“三无”玩具等),或者未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危害或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七)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游戏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违反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特定范围内经营的;
(八)相关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烟、酒、彩票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标志,或者违反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特定范围内经营的;
(九)住宿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未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住宿经营者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提供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视频图片、音像制品、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的;
(十一)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违法雇佣未成年职工,或者安排未成年职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危险作业的;
(十二)其他严重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四、我们为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了哪些履职保障?
(一)参加未检公益诉讼相关培训,获取学习资料;
(二)参加未检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三)对未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表彰。
五、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如何履职?
(一)来信履职
来信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杜集区人民检察院,邮编:235000。
收信人: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二)电话履职:致电 0561-4016671 0561-4040139
(三) 网上举报:
1、登录“益心为公”云平台(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相应操作,也可手机下载“检察12309”APP或者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2、可通过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并打开“检益拍”功能提供线索。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一支“利剑”,杜集未检一直致力于用“检察蓝”守护着“青春蓝”,以公益诉讼之利剑,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但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绝不能唱“独角戏”,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隐患,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真诚期待您的加入,为杜集区的未成年人撑起“爱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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