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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时间:2021-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项目编号:AHZP-2021-107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市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阳路大华步行街3#24号

中标(成交)金额:289709.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1年730-2021年8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 采购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祁海  

联系方式:0561-401100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401100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 

联系人:祁海

联系方式:0561-401100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101

联系人:费佳铭

联系方式:0561-30931821810961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