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检察院2015年荣誉情况统计
1、 2015年12月,杜集区检察院被淮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淮北市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 2015年6月,杜集区检察院被淮北市委、市政府授予“淮北市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3、 2015年10月,杜集区检察院在2014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中被杜集区委、区政府表彰为“优秀等次”。
杜集区检察院2016年荣誉情况统计
省级:
1、 2016年1月,杜集区检察院被省直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 2016年12月我院况倩倩、董艳芝、郑万东、段蓓蓓的研究成果入选2015年度省院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C类)。
市级:
1、 2016年5月,杜集区检察院团支部被共青团淮北市委授予淮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2、 2016年6月,万红侠同志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3、 2016年7月,段蓓蓓、闫永伟同志被市检察院授予“优秀公诉人”称号。
4、 2016年8月,李燕同志在淮北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征文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5、 2016年10月,李燕同志在市直机关“两学一做五争当”征文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区级:
1、 2016年1月,谢惠芳同志被杜集区政协授予区政协八届委员会“优秀委员”荣誉称号。
2、 2016年6月,杜集区检察院党支部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3、 2016年3月,李蕾同志被授予杜集区“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4、 2016年6月,李蕾同志被杜集区委授予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杜集区检察院2017年荣誉情况统计
先进集体
1、 2017年1月,杜集区检察院被安徽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基层院建设典型”单位。
2、 2017年3月,杜集区检察院被区人大常委会授予“2016年度全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 2017年3月,杜集区检察院被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 2017年4月,政治处被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光荣称号。
5、 2017年5月,杜集区检察院被淮北市杜集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
6、 2017年6月,杜集区检察院被中共杜集区委、杜集区人民政府授予“2016年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7、 2017年8月,杜集区人民检察院被淮北市文明办评为淮北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
8、 2017年9月,杜集区检察院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9、 2017年10月,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志愿服务项目《关注留守儿童,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制安全保护伞》被淮北市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淮北市“巾帼文明岗志愿服务有新意”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评为三等奖。
先进个人
1、 2017年3月,李燕同志作品《为企业员工上节前廉洁课》被淮北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评为教刊类三等奖。
2、 2017年3月,李燕、申兵兵被区人大常委会授予“2016年度全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 2017年7月26日至28日,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举办的“司法警察业务骨干警务技能大比武竞赛”活动中,我院田成同志和市院胡雪龙同志为淮北市院法警支队取得了全省排名第七的好成绩,同时,田成同志获得了“警务技能综合训练标兵”的荣誉称号。
4、 2017年9月,何晓惠同志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5、 2017年10月,安宏伟、李蕾、姜山在公务员考核中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被淮北市杜集区委授予个人三等功。
6、 2017年11月,李燕同志作品《砥砺前行,做合格清风纪检人》被安徽省检察院政治部在“讲看齐、重担当、做表率,做合格共产党员”主题征文活动中评为三等奖。
7、 2017年11月,杨玉同志被淮北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十九大维稳安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8、 2017年11月,万红侠同志被杜集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十九大维稳安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9、 2017年3月,李燕同志被杜集区妇女联合会评为杜集区最美家庭。
10、 2017年12月,周峰同志在2017年援藏工作中被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11、 2017年12月,闫永伟、李燕同志在杜集区直机关工委“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征文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杜集区检察院2018年荣誉情况统计
1.2018年1月,杜集区检察院被淮北市杜集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7年度杜集区双拥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2. 2018年6月,李燕同志被杜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评为“2017年杜集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