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 部门(单位)预算
时间:2024-02-28  作者:  新闻来源:淮北市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3 、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1、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表

2、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总表

3、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总表

4、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项目支出表

10、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2、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其它公开事项

1、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考评项目表

2、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专栏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立案侦查。

负责办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负责办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二、部门(单位)预算构成

(部门预算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美好杜集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抓实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这个组织保障,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的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笃信彰笃行,坚定不移在党的领导下奋进新征程。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精髓要义,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做好成果转化与运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永葆忠诚政治本色,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二是以共治促共赢,助力绘就人民美好幸福生活新画卷。

把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作为检察工作最高价值追求,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把回应群众诉求、为民办实事落实在检察办案全过程。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各项服务民营经济检察举措,以法治力量提升发展信心和预期。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和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用检察“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三是以唯实创惟先,加快新时代检察现代化建设新步伐。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沟通配合机制,健全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作机制,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配合,围绕加快线索移送、实现信息共享、技术平台建设,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落细。注重用好数字赋能手段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法治进步。

四是以实干出实绩,展现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新气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用忠诚干净担当托起正义的天平。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让可为、能为、有为之人有更广阔舞台。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深入践行“三个务必”,抓好“十个严禁”“三个规定”落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1-2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329.01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9.0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1329.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9.01万元。

(一)本年收入1329.0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9.01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减少57.66万元,下降4.16%,原因主要是一是厉行节约,项目资金减少二是人员经费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预算标准降低,因此预算支出减少。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1329.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7.66万元,下降4.16%,原因主要是一是厉行节约,项目资金减少二是人员经费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预算标准降低,因此预算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80.62万元,占66.2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448.39万元,占33.74%,主要用于省聘书记员及区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大楼运行保障支出及办案业务支出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29.0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29.01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982.7万元,占7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2万元,占13.15%;卫生健康支出45.67万元,占3.44%;住房保障支出125.82万元,占9.47%。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9.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7.66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项目资金减少二是人员经费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预算标准降低,因此预算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82.7万元,占7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2万元,占13.15%;卫生健康支出45.67万元,占3.44%;住房保障支出125.82万元,占9.4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534.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82.74万元,下降41.74%,原因主要一是2024年将省聘书记员和区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法警加班费列支到项目经费中;二是人员经费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预算标准降低,因此预算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448.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6.99万元,增长161.6%,原因主要是2024年将省聘书记员和区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法警加班费列支到项目经费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66.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52万元,增长35.52%,原因主要是一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预算支出增加;二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7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1.02万元,增长1.44%,原因主要是人员薪资增加,社保基数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35.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0.51万元,增长1.44%,原因主要是人员薪资增加,年金基数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0.7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78万元,减少52%,增长原因主要是工伤保险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30.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27万元,增长12.0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15.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5万元,增长12.98%,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75.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17万元,增长5.85%,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18.8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87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4年新增加该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31.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4万元,增长5.85%,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7.45万元,公用经费73.17万元。

(一)人员经费807.4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448.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6.99万元,增长161.6%,原因主要是2024年将省聘书记员和区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法警加班费列支到项目经费中。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44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44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办案业务”项目。

1)项目概述。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系为办理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履行辖区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财政预算项目。

2)立项依据。该项目支出用途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系为办理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履行辖区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财政预算项目。能够能及时为保障检察业务和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高检察办案工作秩序,更好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实施主体。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系为办理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履行辖区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财政预算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11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及代码

[054]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0万元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一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二是维护法律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比例

≥100%

质量指标

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

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不超预算

按进度合理支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推动经济发展的影响

影响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效益影响显著

影响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发展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社会政府影响可持续

≥9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2、“办公楼运行”项目。

1)项目概述:维护综合楼办公、办案用水电,做好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修缮维护、维修维护、消防设备维保

2)立项依据保障杜集区检察院办案大楼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办公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良好的办公场所;项目主要内容: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等办公区域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3)实施主体: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维护综合楼办公、办案用水电,做好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修缮维护、维修维护、消防设备维保

6)年度预算安排64.98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大楼运行维护

主管部门 及代码

[054]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4.9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4.98万元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做好检务保障,为检察事业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两房”运转面积、安保巡逻次数

5806.69平方米;保安人员24小时在岗、8次/天。

质量指标

经费支出合规性

合法合规

时效指标

保洁及时性,会议后勤保障及时、保安巡逻及时。

及时

成本指标

物业管理费支出、维修费等不超过总预算

64.98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检察事业稳步发展

稳步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影响度

不产生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办公区整洁、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检察人员满意

≥90%

3“单位劳务保障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编外聘用人员、退役军人安置人员等,承担办案中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由此完善办案组织,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保障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本项目用于支付聘用人员、退役军人安置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所需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本单位业务开展需要,打造过硬司法雇员队伍,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聘用编外人员、退役军人安置人员等,承担办案中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由此完善办案组织,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保障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

3)实施主体。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用于支付聘用人员、退役军人安置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所需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单位劳务保障支出

主管部门 及代码

[054]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0万元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按进度支付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辅助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均辅助办案数量

≥10件

质量指标

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时效指标

辅助办案时效

及时

成本指标

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不超预算

按进度合理支出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推动经济发展的影响

影响显著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就业机会

18人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发展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社会政府影响可持续

可持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办案人员满意度

≥98%

4“省聘书记员”项目。

1)项目概述。检察院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开展一系列事务性工作,承担案件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本项目用于支付省聘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所需经费

2)立项依据。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我院于2018年、2019年、2023年分三批次招录书记员14

3)实施主体。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用于支付省聘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各种社会保障缴费等所需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2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省聘书记员

主管部门 及代码

[054]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0万元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等按时发放。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均协助办理案件数量

≥30件

质量指标

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时效指标

各类案件按时结案率

≥100%

成本指标

书记员人均年工资

不超预算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办案成本

提高办案质效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效益影响显著

影响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

对生态发展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1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5“司法警察加班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人社部规﹝2017﹞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该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2)立项依据。该项目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人社部规﹝2017﹞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能及时为保障检察业务和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高检察办案工作秩序,更好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实施主体。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月

5)项目内容。按照人社部规﹝2017﹞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该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3.41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警察加班费

主管部门 及代码

[054]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4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1万元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通过行使职权,依法参与检察活动,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与办案工作次数

≥10次

质量指标

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顺利开展

时效指标

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加班补贴按标准发放

发放合理合规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该指标不适用

不适用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成效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该指标

无生态效益产生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办案秩序稳定

可持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办案人员满意度

≥98

(二)机关运行经费。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52.31万元,增长191.59%,原因主要是2024年将省聘书记员和区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列支到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经济科目

(三)政府采购情况。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