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是否逮捕,决定是否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立案侦查。
负责办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负责办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二、部门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无二级单位,与预算一致。
纳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
三、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619.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53.44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65.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4.64万元、228.84万元,收入增长12.09%、支出增长17.2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6.9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55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2万元,占70.24%;项目支出462.24万元,占29.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9.1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53.2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9.17万元、233.16万元,收入增长12.44%、支出增长17.66%,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6.9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88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3.16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34.93万元,占92.38%;住房保障支出118.31万元,占7.62%。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91.2万元,占70.25%;项目支出462.04万元,占29.7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6.69万元,支出决算为97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厉行节约,对支出从严从紧控制。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司法救助资金,年初不列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3万元,比2018年增加26.02万元,增长49.18%,主要原因是填报内容不一致,2018年决算数据中物业管理费未填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共有房屋830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7971平方米;其他330平方米。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无按规定需要绩效考评的项目,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本部门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未组织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本部门未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信箱:djjcbg@163.com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98万元,支出决算为40.03万元,完成预算的20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一部。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9.59万元,占9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2019年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63万元,下降78.74%,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中未包含招待用茶叶支出1.62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3.04万元,下降87.36%,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中未包含招待用茶叶支出、坚持厉行节约。2019年杜集区XX局国内接待共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办案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淮北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59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6.8万元,增长209.5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一部;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23.09万元,增长139.9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一部。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6.83,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6,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办案。2019年底,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联系方式: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信箱:djjcb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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