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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17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莉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直面困难挑战,奋力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赢得新发展一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6名检察人员获市、区级表彰。

一、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建设,淬炼忠诚检察。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筑牢政治忠诚中捍卫两个确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走实。2022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专题研讨7次,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5次,组织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0次,全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参加了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觉向区委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全年共请示工作10项,报告各项检察工作6坚持党建带队建,打造守护初心 杜检护航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红色教育、警示教育等组织生活51。彰显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担当,抓好机关、帮扶村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34名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助力联防联控和复工复产,人均服务时长超40个小时。抓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5次,联席会议4次,防范化解检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确保舆论领域健康安全。

持续正风肃纪,弘扬正气检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检,在持续用力中铸造过硬检察队伍。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4次;深入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认真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9次,警示案例通报7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填报重大事项73;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开展督察会风会纪11督察工作纪律15常态化开展轮案制度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严明检察官权力清单,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共带头办案178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4;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2件,办理流程监控案件94,发放流程监控通知书91份。

提升履职能力,铸就担当检察。认真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和区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找差距、改作风、提能力、强担当、争先进专项行动。聚七找七强,找准问题差距,凝聚思想共识领导干部召开交流研讨会6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开展专项行动督导15次,召开月度点评会11;建立长效机制5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对照四清单所列七大方面15项目标任务,与我院前期和同期相比,具体指标均有显著提升。切实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一体抓,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创新开展杜检讲堂 8 ,领导干部和检察官带头每月一讲,促进学习交流;深化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我先行、杜检护航促发展金点子论坛活动,调动干警建言献策积极性,提高干警争先创优精气神;实施精准化专项培训,运用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分层分类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50期,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聚力忠诚履职,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打好维护安全整体仗、主动仗,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081人,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批准逮捕53,同比下降47.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共33741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46人,同比上升26.8%。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共起诉4055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加大惩治新型网络犯罪力度,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理涉及电信网络犯罪案件486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加强与区监委、公安、法院等单位协作,深入评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批捕恶势力犯罪14人,注重打伞破网、深挖彻查,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二是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落实《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认真办理涉民企案件710人,经审查,不批捕1人,起诉3人,不起诉2人,监督立案44人。深入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等活动,倾听企业发展需求,介绍检察职能,解决发展难题。院领导走访企业10,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2人次。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投诉控告受理绿色通道,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认真审查分流、依法快速办理。认真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助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推深做实府检联动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府检联动联席会议,与区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更好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依托该协作机制,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完成提前介入案件3,立案监督7件。积极借助外脑智慧,提专业化水平,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聘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6名专业人员作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领域主动与区环保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和人社局建立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6,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3次。

三、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一是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解决群众信访51件,其中使用远程视频接访35次;认真执行首次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理10件;组织开展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38件。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在全市率先建立听证员库,聘请42名辖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开展案件听证101件;检察听证室系全市首家经高检院验收接入中国检察听证网并开展案件网络直播听证72进一步推动构建良性检律关系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安徽日月律师事务所先后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2件。深入开展三官一员一律下基层活动,结合群众需求和检察职能,积极组织检察官进网格,参与化解矛盾、以案释法、解决诉求、普法宣传等平安建设活动 62次,发放检察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接受村民法律咨询60余人。

二是全面筑牢群众安全防线聚焦城市公共安全,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针对老旧小区飞线充电现象,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召开飞线充电危害公共安全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案件听证会,向10家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稳步推进全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聚焦舌尖上安全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监督,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职能履行,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三是倾情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揭露诈骗新手段、新动向,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及时排查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1件,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6年以来以创办线下体验店的形式,通过宣传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巨额存款6500余万元,其中60岁以上的受害人达200余人,目前该案已判决以深化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救助困难妇女皖风送暖等为载体,突出救助重点,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9.5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3名,发放救助金7.5万元。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416主动与淮北阳光管业公司签署《未成年人观护安置基地共建协议》,帮助达到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重生活信心,实现零距离回归社会;成立一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进一步关爱儿童健康成长;选派6名检察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为中小学录制未成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片3深入贯彻一号检察建议,认真落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活动,主动与区教育局签订《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对辖区内弱势困境儿童开展走访慰问及防拐演练排查辖区宾馆落实五必须制度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

四、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使命

刑事诉讼检察做优做强。落实省院制定的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十项举措,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均已立案;办理立案监督10件,监督立案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率100%纠正漏捕5人、漏诉5人,纠正漏捕、漏诉率为6.25%位居全市第一;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采纳9件,采纳率为100%位居全市第一;提出抗诉3件,其中发回重审1件,经审判后改判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纠正违法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回复率100%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全市率先探索运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更好助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全年不批准逮捕28人,同比减少33.3%;不起诉125人,同比上升92.3%;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诉前羁押率为16.94%,同比减少18.2%。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342人,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99人,占比99.5%;认罪认罚适用率91.94%,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扎实推进民事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健全跟进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等质量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监督案件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支持起诉9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深入开展 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行动理支持起9件,其中涉农民工案件8件,帮助王某某等2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2万元,切实维护“薪酬安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聚焦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空壳公司清理等5个小专项,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均已回复。我管都管,督促、协助政府部门按时保质办好为民实事;做实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得到回复。

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有为。认真履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面深化“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拓展文物文化保护、公共安全等公益诉讼新领域,全年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0件,立案办理71件,其中新领域案件23件。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行政机关全部回复整改。开展全市首例全国网络直播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案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效果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活动,积极保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农村农业局等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涉案单位积极整改,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8件。我院检察官发现辖区内一网红打卡基地人员聚集且露天烧烤日益增多,存在污染环境和疫情传播风险,随即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家行政机关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

五、厉行司法公开,以开门纳谏的坚定决心赢得社会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报告及请示重要事项4深化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与代表面对面交流,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走访各级人大代表70余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逐项抓好落实,促进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意。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210余人次参加案件庭审、公开送达、检察听证、案件评查等工作邀请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受理律师阅卷359人次,其中网上阅卷243;聘请各民主党派13名专业人士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通过成功接收志愿者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有力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和效果。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公开案件法律文书29,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4条;传播检察好声音,各类新闻媒体刊登宣传稿件70余篇利用本院两微一端和新媒体工作室发布信息2800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区委、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还存在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的短板。二是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仍需发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建设尚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传导从严治检压力、夯实检察人才储备还需进一步落实。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久久为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区第八次党代会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提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更有作为。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立检为公,呵护民生福祉更有温度。

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全心全意为群众纾困解难。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黄赌毒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坚持履职为本,攻坚克难,助推区域治理更高效能。

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持固强补弱,提优补短,激发检察队伍更强活力。

坚持的主基调长期不变,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化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狠抓检察人员办案质效,全面推行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根本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本领。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使命开启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区委部署,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拓进取,忠诚履职,为加快现代化美好杜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报告中有关专业术语解释和说明

1.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规定。

2.检答网: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

3.“断卡”行动:202010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

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4月起,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主要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5.府检联动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2022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以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安徽建设。

6.特邀检察官助理: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是最高检根据检察业务工作现实需要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指检察机关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

7.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8.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在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或矛盾激化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或达成赔偿协议后为担心赔偿一方不积极履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检察院申请向公证处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检察院依法可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

9.“一号检察建议”:是指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10.“五必须制度”:20216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规定,即: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11.“八号检察建议”:2022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检察建议。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建议,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认罪认罚从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4.“三官一员一律”:是指即警官、法官、检察官、司法调解员、律师。该举措依托社区网格,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服务、网格员业务指导、普法宣传活动等开展工作,打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

15.“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16.“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2019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7.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2022年以来,安徽省检察院以开展“温暖控申”亮面建设为统领,精心组织实施温暖控申“431”行动,即狠抓“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等四项工作;立改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环境、服务方式、服务作风等三项服务;压实“一把手”检察长的工作责任。

1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附件2

报告中相关案例说明

全市首例全国网络直播公开听证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案——保护石台镇程村石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白顶山行政村程村中东部的石堡距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系民国初期村民为防土匪侵扰所建。程村石堡被淮北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222月,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本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排摸中发现:一、石台镇程村石堡周边未见有防护措施,可随便进出;二、石堡外墙多处出现裂痕,中上部还有电线挂靠;三、程村石堡门口堆放有落石、废旧衣服等固体垃圾。在多次现场勘查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后,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2022323日就行政机关是否对石堡负有监管保护职责以及如何加强监管和保护在中检网直播召开听证会,会后向相关文物保护部门公开宣告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202257日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并函复杜集区检察院。2022523日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回头看”,并召开座谈会,三名专家型人民监督员对整改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建议。目前该石堡已得到了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