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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专项报告
时间:2021-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1029日)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毅标

 

区人大常委会: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报告我院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控告申诉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信访,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承担着司法活动监督、社会矛盾化解、案件线索收集、司法救助保障等职能。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扣检察办案核心,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涉法涉诉信访责任,有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明显,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2018年以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定有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们坚持把信访维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信访值班和带班制度,优化来信来访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做好日常来信来访处置工作。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滚动排查,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涉检上访等案件,逐件认真研究,制定相应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坚决防止检察环节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或者负面舆情。积极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以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了重要节点未发生一起涉检非正常访。

(二)坚持高效便民,打造一站式服务畅通诉求解决渠道。建立了检察服务大厅,将控申举报接待、案件管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等工作予以整合,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了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推动远程视频接访与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接访相结合,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便民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当下,现已开展远程视频接访 24 次。全面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工作,积极邀请律师接待信访群众、评析信访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提高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已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工作22 次。

(三)坚持将心比心,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执行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答复,规范办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群众信访件的分流答复工作,信访件程序性回复率和办理答复率均为100%。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及时关闭来访接待场所,积极引导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反映诉求,安排专人值守12309检察服务热线,保持信访渠道24小时畅通,保障疫情期间各项信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介,采取检察长接访、案件公开听证、设点集中宣传、送法进基层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2018年以来,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结1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47 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

(四)坚持应救尽救,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脱贫工程,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积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密切与民政、镇(街道)、村(社区)及派出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广泛收集司法救助线索,多方联动构建立体救助体系。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及时予以救助,确保应救尽救。二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已办结司法救助案件,建立一案一档一访机制,定期开展回访核查,重点查看救助资金落实情况、救助对象生活改善情况以及监督大额救助资金保管使用情况,确保司法救助效果最优化。如在孙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孙某某系未成年人,其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其父亲系对其实施侵害的行为人,经与该村村民委员会协商,由孙某某的其他亲属代为管理使用救助金,村民委员会对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救助金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决定予以救助12 12,发放司法救助金56.3 万元。

(五)坚持服务大局,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服务民企“351”工程,在检务工作区开辟涉民营经济案件线索受理绿色通道,设置民营经济服务岗,开通服务民营企业专门咨询电话。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认真审查分流、依法快速办理。着力打造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三位一体的检企共建主动服务模式,先后举办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4次,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民营企业 22 家,开展问需献策,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维权,同时聘请检企联络员6名,设立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 1 个,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对接、法律需求收集反馈等服务,不断延伸了服务民营企业检察触角,畅通了民企诉求表达渠道。2018年以来,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10件,均已转办,其中丁某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作为我市唯一案例入选全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典型案例。

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存在的不足

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对表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些差距。

一是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在主动排查拓展案源线索,规范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置制度机制以及提高检察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回复效果有待提高。虽然对群众来信来访能都按照时限答复,但还存在答复内容不具体,指引不明确,释法说理不充分等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和化解矛盾还不到位。

三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宣传的深度、广度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及其职能了解不够,社会支持和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

四是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有待强化。运用法律监督履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融入监督办案不够,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针对性不强。有的检察人员不善直接做信访群众工作,遇到信访矛盾难点、堵点绕着走,对创新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缺乏驾驭能力。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妥善处理民生领域的信访案件,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涉检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刑事申诉工作,抓好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申诉案件,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信访风险的排查化解和重点信访人群的稳控工作,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炒作等问题。

(二)进一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主动回应民众关切。不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提升群众来信来访答复质效,积极探索多元答复方式,主动开展公开听证,注重吸收第三方参与,提高公信力,促进息诉罢访。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助推乡村振兴。加强工作协调,统筹司法救助经费,增强救助主动性、及时性,发挥司法救助实效,拓展司法救助方式、内容和救助对象范围,深度参与服务乡村社会治理,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彰显司法救助正能量。

(四)进一步有效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聚焦需求,突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切实把准民营企业所思所想、所困所惑,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提升民企获得感。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深化落实平等保护,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改进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责和程序,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法律规定权利,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检察人员整体素质。筑牢法治观念,拓展法治视觉,丰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化解轨道。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此次常委会议听取区检察院关于控申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牢记初心、勇担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理念,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杜集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中相关专业术语解释和说明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2、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3“351”工程:是指在全省检察机关内开展的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具体内容包括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3个专项工作,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4、案件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大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