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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12日在区十届人大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毅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践行初心使命 强化法律监督

2020年在全面忠诚履职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赢得新发展,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淮北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聚焦聚力服务大局,强化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使命担当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护航经济发展。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力度,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件,维护了开放、创新、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办案中审慎使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召开涉民营企业案件听证会1次,对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诉的决定举办了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和联席会3场,聘请检企联络员6名,走访民营企业14家,设立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1个,召开服务六稳’‘六保保护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了解并积极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和法律诉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587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20168人,一审判决 114151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黑恶犯罪,积极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成功办理了高氏兄弟涉黑案件以及郗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三年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36人,提起公诉336人,法院均已判决;共发出检察建议14条,已全部回复;移交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13条,制定《杜集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推进长效常治制度化、常态化,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贡献检察力量。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荣立集体嘉奖1次,2名干警分别获得个人嘉奖”“三等功等殊荣1名干警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三是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同步做好检察环节风险防范工作,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做好检察人员健康排查、报备、三报到以及包保村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1积极参与三官一员一律工作,选派15名检察官及助理作为网格检察官入驻各村及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犯罪,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人,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开展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并邀请家长、学生代表走进杜集检察。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件次,回复率100%,切实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压实结对帮扶包保责任,积极开展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督查工作,主动到帮扶村开展法治宣传、慰问等活动8认真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共为3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2.3万元,努力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二、聚焦聚力法律监督,着力打造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新格局

我们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新理念,顺应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一是强化诉讼监督,守住规范执法红线。积极运用法律监督智慧,全面强化检察监督,不断在优化办案机制、提高监督能力、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做优刑事检察监督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1件,提起抗诉1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9件次,发出检察建议8份,发现并监督纠正脱管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7人;做强做实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9办理民事执行监督13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办理审判人员违法监督3支持起诉10件、依法提请抗诉2件,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其中办理的丁某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作为我市唯一案例入选全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典型案例。

二是深化公益诉讼,守住绿色生态底线。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实,积极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努力以检察蓝守护杜集生态绿,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0立案办理17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其中涉及自然资源和环境领域案件13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13件。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回头看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等活动,与市院第五检察部赴解放河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以实际行动全力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中我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涉嫌失火案是全市首例涉公益林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并被《安徽法制报》《中安在线》《淮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探索力度,共办理3件行政公益诉讼外领域案件。

三是细化检察改革,守住检察发展生命线。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把不捕、不诉条件,不批准逮捕1630,不起诉18人,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3,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30171人(含去年旧存),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占起诉案件比率为91.4%,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比率为100%。严格司法责任制落实,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机制,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入额领导带头办案8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坚持用好-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这个紧箍咒以及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这个指挥棒,督促检察官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从身边事身边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聚焦聚力自身建设,持续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牢牢把握兴检之本,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和自身建设,为新时代杜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立稳风向标持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以我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生动实践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以及当前检察工作的时代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能,以务实的检察工作质效和优质的法治产品践行两个维护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2次(疫情期间自学一次),开展集中研讨4次;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集中学习30次。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科学、重大案件处理正确,共召开党组会20次,检委会18检察长办公会12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压舱石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保密教育等,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报告贯彻落实重点检察工作重大案件及人事任命等8项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开展检察长专题党课和《民法典》学习宣讲等党性教育、法制宣传活动5次,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院领导带头讲党课4次,不断推进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严于律己,拧紧安全阀紧紧围绕政法队伍五个过硬标准和四化建设要求,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素质建设,通过检答网、学习强国平台、指导案例等学习载体,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赵正永、张坚等贪污腐败案件教训,认真落实省院《关于集中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七个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政治监督谈话、个人检视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环节引导干警知敬、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保持了多年来办案安全零事故和检察干警零违纪的良好记录。

四是坚持阳光司法,增强曝光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纪律监督,推进检察权在阳光下和法制轨道上依法运行。专题向区人大报告民事和刑事执行检察以及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案件庭审和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9件次。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等3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建言献策,促进检察工作水平提升。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3件、法律文书13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3条,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回顾2020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始终一是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在司法办案一线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精益求精的工匠标准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准办好,切实提升群众满意指数,更好保障民生福祉;三是始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办案不能仅仅满足于不违法的底线,要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以求极致的精神使案结事了成为自觉、成为常态,以办好典型案件引领法治和社会进步;四是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高水平监督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是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积极主动与执法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我们真切感受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效主要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代表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有待提高。有的对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理解不深、把握不透,讲政治与抓业务一体抓上还有差距联系工作不紧密。二是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性仍需加强,人才储备、案源瓶颈等方面亟待突破公益诉讼典型引领性案件不多,影响力还不够。三是队伍整体素能有待加强。高端专业人才匮乏,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四是内部监管制约有待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仍需强化,个别干警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够严格,还未完全做到应填尽填、应报尽报,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加力。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攻坚克难,紧盯问题和短板不放,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准目标任务 强化责任担当

2021年在强弱项补短板中争创新业绩、实现新跨越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紧紧围绕全区三五四总体发展思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美好杜集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统筹抓好学习贯彻工作。

二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杜集建设履职尽责。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健全完善涉黑恶犯罪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长治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规范拓展案件听证范围,做到应听尽听。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紧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深化落实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打工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集中清理、统一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健全检察环节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用法治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深化运用-件比质效标准,以求极致的标准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准办好。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外探索。坚持不懈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全覆盖。

五是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和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抓实抓好业务建设基础性工作,推深做实入额领导带头办案、用好检察案例等基础性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力度。强化专业化培训力度,突出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实战化专业训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积极稳妥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坚决扛稳抓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检察队伍。

艰险不足惧,前行惟勇毅!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以创新为动力谋发展,持续优化检察工作思路、强化检察工作措施,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以及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报告中相关专业术语解释和说明

 

[1] “351”工程:是指在全省检察机关内开展的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举措,具体内容包括开展解决申诉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3个专项工作,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编辑一套风险防范丛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开展一次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

[2] 案件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3]一号检察建议: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一号检察建议是高检院首次发出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4]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如有不恰当行为违法行为或裁判错误的,分情形以不同的形式进行监督,督促纠正;民事检察即民事诉讼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民事调解书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以及民事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都可以由检察院进行监督;行政检察:包括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行政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检察院都可以进行监督;公益诉讼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地使用权出让等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领域,检察院可以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还可以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5]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指在河长制的基础上,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也是促进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精准发力,与行政机关一同破解水域生态治理难题,为保护水生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6]生态补偿机制:是指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推行补植复绿和缴纳生态损失补偿款机制,并将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情况作为从轻、从宽处罚条件,既惩罚了犯罪,又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达到了办一个案、教育一帮人、恢复一片青山的预期目的。

[7]“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而外是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如,互联网、安全生产等)。

[8]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9]-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在具体办案活动中,-件比数越高,说明该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此类办案活动,往往意味着需要消耗更多的司法资源,而当事人的感受和评价却往往会较差。

[10]检答网是指为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

 

 

 

 

 

 

 

 

 

 

 

 

 

 

 

 

 

附件2

报告中相关案例说明

 

案例一高氏兄弟涉黑案件2004年至2017年间,以高某甲、高某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高岳地区,插手工程建设、破坏矿产资源,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20729日,法院判处高某甲、高某乙等11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期。2020827日,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案例二郗某某等人涉恶案件:2014年初至2019年间,郗某某在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插手石料的经营、运输活动,并先后将被告人黄某、王某、赵某、徐某、李某等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笼络在自己身边,形成了以郗某某为主,黄某、王某、赵某、徐某、李某等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经营、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法院依法判处郗某某等九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八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郗某某等人全部认罪服判,未提起上诉。

案例三丁某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 该起案件中丁某某公司系民营企业,与杜集区某村委会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杜集区某村委会合计支付丁某某公司9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杜集区某村委会均未依法履行付款义务。201913日,杜集区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立案执行。后对两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20521日,丁某某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杜集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丁某某公司因工程款被拖欠导致资金链断裂,已陷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且该公司有和解意向。秉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理念,检察机关确定了利用执行和解和多元化解机制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的思路。相继深入调查,释法说理,并多次召开协调会,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于2020730日签订了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811日,丁某某公司收到了第一笔款项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