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五年(2017-2021)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先后荣获集体荣誉19项,38人次受到各级表彰,5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检察工作的高质量推进为杜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党建引领,从严治检,以坚定的政治信仰锻造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方面。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矩阵,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积极开展四项教育确保全员全覆盖,参学率100%;全面开展七查工作,突出自查自纠深入性,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开展谈心谈话91人次;认真排查整治顽瘴痼疾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49条;坚持“人民至上”,开门搞教育整顿,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14条,紧盯成果转化办好“为民办实事”65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制度14,推动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加强严管筑牢廉政责任。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面系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五年来共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0次,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300余人次。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坚固堤坝,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9。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化监督方式,实行谈心谈话全覆盖,努力抓早、抓小、抓规范,未出现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审查的情况,维护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持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增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大力学习和弘扬英模先进事迹,以榜样的力量提高工作标准。坚持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多渠道多路径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检察人员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5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市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人才库。

    积极固本强化检务保障。择优配备中层干部5名,公开招录检察人员4名,招考聘制书记员8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强化智慧检务建设,如期部署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建成检察服务大厅、检察听证室、远程提审室、新媒体工作室等。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倾力打造以党建为引领,集法治、廉洁教育为一体的院史室、党团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用文化力量引导检察人员开拓创新、务实进取。

    二、深耕主业,全面发力,以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中求精。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95人,提起公诉906依法办理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陆某某故意杀人案。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66人,不起诉83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9人次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依法适用479适用率逐年提升达到87%,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111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9件,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纠正漏捕9人、漏诉34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请抗诉1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98件,发检察建议18件;对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3次。

     民行检察质。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2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8件、民事执行监督17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6跟进监督1,提请市院抗诉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出检察建议15,依法办理丁某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入选全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典型案例。坚持精准监督原则,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强化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公益诉讼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2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挽回各项经济损失18万元。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监督相关行政单位督促餐饮行业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外领域,办理公益诉讼外领域案件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依法办理全省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许某、牛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聚焦重点,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自觉助力全面小康

    全力决战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护航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惩扶贫领域刑事犯罪,依法办理谢某某贪污国家低保款一案,涉案金额5余元严格落实联帮包责任制,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90余次,帮助朔里镇官庄村2043人如期实现脱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助力脱贫攻坚,真情关注刑事被害人的急难困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6.3万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和真切关怀。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维护公共安全,守护人民健康。竭力帮助企业排困解难,努力降低疫情冲击带来的影响。开展远程提讯、视频庭审24次,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主动投身区委统一安排部署的防疫排查、防控值守任务,为帮扶村矿山集街道张院村提供价值1.8万元的防疫物资,组织检察人员参与防疫工作300余人次。结合检察职能,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合力推动联防联控机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着力保障民企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支持保护服务作用,与杜集经济开发区、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在段园镇检察室设立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通过座谈联席会、实地走访、检察开放日等,把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精准提供司法服务。五年来,举办检企座谈会和联席会7场,聘请检企联络员6名,走访民营企业40余家,邀请18名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坚持审慎使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如我院办理的某电子信息企业负责人魏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意见,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注重品牌建设, 当好三个角色 护航民企发展特色品牌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

 倾力守护绿水青山。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其中办理的高某某失火案是全市首例涉公益林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活动典型案例。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回头看”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等活动,督促解放河完成环境整治。强化保护生态环境专项工作,办理该类案件69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4件,努力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四、扛责在肩,锐意进取,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遴选员额检察官15。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大案、办难案,列席审委会14,累计办案361件,占办案总量的21.7%。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机制科学界定办案职责权限,形成权责明晰统一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内部办案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检察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实时、动态监控。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

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原内设8个部门按职能整合为5个部门,职能更加明晰制定案件质量核心指标体系,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以考评促检察官素能和业绩提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等级套改以及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职级套转工作,有效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多举措优化-件比质效评价体系,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天,群众司法诉求得到有效实现。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人员、编制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的划转。围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6件,如全市首例监委留置案件某社区原主任刘某某贪污案和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张某某受贿案等。强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16件,着重就案件定性、证据完善、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深入沟通。

    五、关注民生,守护平安,以坚定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关切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紧紧围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3条,批准逮捕332人,提起公诉336人,办理的年某某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扫黑办编入《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高氏兄弟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涉黑案件。积极推进行业清源,针对相关部门监管漏洞发出堵漏建制规范治理检察建议14。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建立长效常抓机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依法严惩各类重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237人。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提起公诉27人。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提起公诉75人,如办理张某某等7重大电信诈骗案、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武某某骗取贷款案以及资金结算金额达2000余万元的陈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保护了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8件次,切实做到对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积极开展公开听证,主动参与巡回庭审支持公诉,通过释法说理,达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效果。充分发挥三官一员一律派驻检察室作用,25名检察人员进网格、亮身份,听民声、解民意,深入开展治安分析、矛盾化解、犯罪预防等工作50余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司法与释法同步开展,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民法典、预防电信诈骗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80余次。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213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在全市率先设立一站式询问室,主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和回访帮教,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配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专业团队,选派7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认真开展校园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开展法律宣讲、法治课80余场。

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推进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检察服务大厅和12309中国检察网信息化平台,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控告申诉、律师阅卷等便民服务,累计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972次,提供律师阅卷323次,创新开展互联网阅卷116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75次。

    六、强化自律,接受监督,以透明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五年来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30余次,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00余条,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群众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公开送达50余次,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注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更新检察动态2700余条,快速回应社会关注执法办案热点、焦点问题,有力促进检察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

深入开展检务公开。持续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复核公开法律文书74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24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93条。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功能,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12309中国检察网,推动检察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先后被评为安徽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安徽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安徽巾帼文明岗淮北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淮北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涌现出淮北市百佳政法干警、淮北市三八红旗手、淮北市最美军嫂一批优秀典型。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工作蹄疾步稳,五年的改革锐意进取,五年的成效令人振奋,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把准航向、精准发力,盯准目标、全面履职。二是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个主线。只有切实将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推地方各项事业发展,检察工作才能行稳致远。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个宗旨。只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天理、国法、人情之义,举司法之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四是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的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能动司法检察工作,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推动建设现代化美好杜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检察工作:

一是以更大力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与全区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精准护航区委区政府关于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细化保障全区项目建设、创新驱动、生态保护等工作的检察举措。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增强民生福祉。健全控告申诉检察机制和检察听证制度,多角度、多举措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以有力的履职促进平安杜集法治杜集建设。

三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坚持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监督,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追究机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切实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健全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四是以更大力度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政治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巩固和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突出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真正让铁规铁纪发力。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和强化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更长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大力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勇毅前行、不负人民,努力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杜集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报告中有关专业术语解释和说明

1四项教育是指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

2七查:是指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

3检答网: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

4、三个规定: 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规定。

5、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而外是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问题,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如,互联网、安全生产等)。

7、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8、捕诉一体:是指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实行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的办案模式,有利于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

9、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10一号检察建议是指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11-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在具体办案活动中,-件比数越高,说明该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此类办案活动,往往意味着需要消耗更多的司法资源,而当事人的感受和评价却往往会较差。

12、“三官一员一律”:是指即警官、法官、检察官、司法调解员、律师。该举措依托社区网格,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服务、网格员业务指导、普法宣传活动等开展工作,进一步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矛盾源头解决在基层,共同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打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

13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14、案件信息公开: 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

15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