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14年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专项报告
时间:2014-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开展公诉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4年11月28日

 

现在,我代表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14年以来我院开展公诉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之一,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公诉人依法行使公诉和诉讼监督权,担负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的职能,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2014年以来,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公诉职责,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重点,以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为保障,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社会治安趋于平稳,但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院公诉部门全力做好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工作,为稳定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4年以来,公诉部门共受理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9件145人,其中多发性暴力犯罪案件共计33 件42 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30.28%,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件,同比下降23.26%。在此类案件中故意伤害案共计32件41人,占受理案件的29.36%;强奸案1件1人,占受理总数的0.92%。2014年以来提起公诉案件共计84件106人,不起诉6件7人,出庭支持公诉101件次,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为100%。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近年来我院公诉部门将打击的重点放在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害财产犯罪上。2014年以来共起诉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4件31人,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25件39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诸被告人移送审判,确保了打击的速度和力度,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依法严厉打击严重职务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占受理总数的3.67%。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3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1件,现均已提起公诉。我院公诉部门将继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把发生在犯罪背后的司法腐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公诉人出庭公诉时从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和形成的过程,剖析犯罪的发展变化,指出犯罪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公信力的影响,同时提醒发案单位完善各项制约机制,堵塞职务犯罪漏洞,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3、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2014年以来,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依法惩治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净化了市场环境。如李凤兰非法经营烟草案件,我院公诉部门选取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成立专门办案小组,采取集中精力,从快从严起诉的措施,在保证严厉打击和提高效率的同时,使得办案过程与法律政策宣传进度同步进行,达到事半功倍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1、以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侦查监督的重点是对侦查机关(部门)扣押款物的处置、随意变更强制措施、遗漏罪犯、遗漏犯罪事实等进行监督,对轻微违法多采取口头方式纠正,对严重违法情况实现跟踪监督。一是重点加强对漏罪漏犯、退回补充侦查后自行消化等案件的监督,防止有罪不究、放纵犯罪。2014年以来共对5名已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追诉决定。二是加大对侦查机关(部门)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及违法处理赃款赃物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侦查机关(部门)扣押、冻结的款物严格审查,应当移送法院判决的一律移送,应当退还单位或个人的及时退还,应当追缴的坚决予以追缴。2014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件,已纠正4件。三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于办案中违法获取的言词证据,坚决予以排除,遵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以纠正不当裁判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强化监督意识,通过庭前跟踪、庭上监督、庭后审查等方式,保证了审判工作在监督视野之下合法规范操作。同时还注意运用纠正违法、发送检察建议等综合监督方式,对一些没有提请抗诉必要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或者建议,实现抗诉方式和其他审判监督方式的协调发展。2014年以来,提出抗诉案件2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件次,已纠正3件次。切实做到了敢抗而不滥抗,会抗而不蛮抗,不但提高了提请抗诉成功率,而且也使法律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从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按照“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摸索惩教、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大力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品行调查、分案起诉、档案封存、回访帮教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如我院受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针对案件性质,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是新刑诉法实施后我市第一例,对以后该类案件的办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依法从宽处理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立足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以及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落实从宽处理政策。2014年以来,我院公诉科在审查案件中,对3件已和解的由日常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很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3、依法从宽处理刑事和解案件。我院引入检调对接机制推进刑事和解调处工作,规范明确了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适用条件及和解程序,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加强了民事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谅解,全力化解被害人因得不到赔偿而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积极推进公诉机制创新,着力促进办案工作

1、践行“公诉一体化”办案模式,以机制促办案。在加强纵向联系的基础上,拓展公诉工作横向联系与交流,努力探索和完善“公诉一体化”机制建设。一是形成上下一体。通过上级院指定管辖、督办协调和备案审查,争取市院帮助我院排除干扰,支持依法办案。二是形成内外一体。通过提请抗诉、协调公安和法院接受监督,增强诉讼监督的力度;今年4月,由我院组织,由区法院、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市公安局交管分局、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共同会签了《杜集区公、检、法办理轻刑案件若干意见》,为我区轻刑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效的模式,有力的促进了公、检、法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三是形成系统一体。通过上级院对跨地区案件的组织协调,我院按上级院安排选调优秀公诉人员参与办理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

 2、探索公诉引导侦查机制,以合力促办案。以有效衔接、增强合力为着力点,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横向交流和协作,积极推行公诉介入侦查,对一些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疑难复杂案件研讨等制度的作用,对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建议,有效促进了侦查机关依法取证,为审查起诉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保证了公诉案件的质量。

3、完善办案工作制度,以创新促办案。我院公诉部门根据新刑诉法规定,结合杜集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办案实际,制定创新了多项规则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刑事抗诉案件、不起诉案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开展评查;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认真执行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大力推行量刑建议制度,针简易程序案件推行“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的“三集中”办案模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诉讼成本。

4、健全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机制,以维权促办案。一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与律师的交流与协作,对于律师提出阅卷、复卷要求的,为律师提供阅卷室和必要的复印便利条件,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的行使。二是依法执行权利告知制度。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依法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享有的法律权利,切实保障其权利得到实现。三是探索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对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弥补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恢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五)加强公诉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司法水平

  1、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升华公诉执法观念。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检察职业伦理建设,明确提出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等。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忠诚使命、规范司法的理念。今年以来,我院公诉科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引导检察人员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2、加强业务理论培训,推进公诉专业化建设。制定公诉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建立公诉人队伍长效培养机制。组织开展黑恶势力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的理论与法律适用等专题业务培训以及研讨等活动,提升公诉人的法律理论水平;通过法律实务名家讲坛、优秀示范庭观摩展示等活动对公诉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公诉人的业务水平;经常性举办精品案件评比、优秀公诉人评比及岗位练兵活动,规范出庭礼仪、完善辩论技巧、拓展思维方式,切实提高公诉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3、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公诉形象。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规使用警车警械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实施最高检关于廉洁从检的若干规定,遵守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为主要内容,建立检务透明机制,对本部门检察干警从严要求,筑牢廉洁这道“防火墙”。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院公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诉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诉讼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着重视协调配合、忽视监督制约的情况。诉讼监督的手段、方法、力度及监督理念均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尤其是审判监督和追诉工作需要加大力度;二是公诉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与提高部分公诉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办案方式与新刑诉法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举证质证能力、法庭论辩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还有不足,专家型、专业型公诉人才匮乏三是公诉部门案多人少、新手多骨干少等问题长期存在。以新刑诉法实施前公诉人不需出庭的简易程序为例,今年我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较以往增加了30%左右,办案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诉工作的发展对此,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强化犯罪指控职能

严厉打击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对侵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做好公诉部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强职务犯罪公诉工作,从严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行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突出问题,切实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分析和解决刑事审判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纠正漏罪漏诉和侦查活动中的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加强公诉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工作衔接,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结合起来,整合法律监督资源,增强法律监督合力。创新和完善诉讼监督机制,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公诉工作机制

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和内部制约机制。推行量刑建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依法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健全公诉环节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刑事赔偿工作机制。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我院公诉部门严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出发,牢牢把握《决定》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坚持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格公诉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公诉队伍,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月常委会议专门安排听取和审议我院公诉工作报告,是对公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杜集区检察院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创新思路,开拓进取,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加大办案力度,狠抓办案质量,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努力为我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好杜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