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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淮 北 市 杜 集 区 人 民 检 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1212日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毅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美好杜集的工作大局,突出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以及规范司法行为,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效果提升为引领,全力保障杜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杜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一年来共办理此类案件55人。强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在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为朔里镇官庄村党员干部举办了廉政教育党课以及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并多次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等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是着力推进依法治区。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工作目标,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大力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先后部署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10场次;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设立了派驻段园镇检察室,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积极开展被监管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保护工作,为辖区内100余名矫正人员建立了档案。

三是着力保障民生民利。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办理此类案件22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共办理此类案件33人;加大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的衔接,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摸排线索,并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检察建议1份,促进了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四是着力助推文明创建及禁烧工作。紧紧围绕区委相关部署,坚持以上率下,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尤其是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期间,我们认真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在单位周边及帮扶村附近的道路开展巡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在单位内部认真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张贴宣传画及标语、开展以文明有礼为主题的道德讲堂以及利用网络媒体开展文明传播等活动,让每一名干警都能感受到创建、认识到创建、投身到创建。在夏、秋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我们主动对接包保联系点官庄村,组织安排干警参与禁烧工作,同时为该村送去了禁烧慰问金5000元及慰问品。今年,我院先后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省巾帼文明岗”以及“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遵循规律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坚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以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平安社会需求为导向,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人,依法提起公诉134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24人、不起诉5人。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30余人次,均做了妥善处理,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是坚决从严惩腐大力治标,深化预防有效治本。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深化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职务犯罪,严惩“蝇贪”、“蚁贪”。一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6人。深入推行侦查与预防一体化建设,认真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先后到机关单位、厂矿企业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3场,受教育干部职工达300余人。

三是坚决充分履职促进公平,强化监督彰显正义。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重点,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大力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一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4人,适时介入侦查案件1321人。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1人,法院已改判。创新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认真开展高铁沿线安全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起安全隐患。认真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4人,均被采纳。

三、以法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坚定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初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行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办案机制,一年来,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共办结案件21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通过员额制改革,促使了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同时也明确了相应的司法责任,确保了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二是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认真做好了反贪、反渎部门的编制、人员、案件线索及档案资料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全力配合做好职能划分及线索移交工作,深入开展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早谋划改革后的各项业务衔接机制,为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做了充分准备。
  
 三是积极贯彻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大力探索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严格证据标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过滤作用,着力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积极重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一年来,共接待律师40人次,其中安排律师阅卷申请38人次,通过电子卷宗系统为律师免费刻录光盘38张。

四、以政治合格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一是坚持政治立检。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讲重勇作促”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对党忠诚,确保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之以恒抓党建,领导班子坚持当好“领头雁”,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问题、指导工作的能力,不断强化抓党建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院党支部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大力在“抓紧”“抓常”“抓细”上做文章,在把“规定动作”做实的同时,认真把“自选动作”做优,今年院党支部被区委评为“优秀党支部”。

二是坚持素质兴检。积极组织、引导干警参加在职教育和专业技术考试,先后组织40余人次赴知名政法院校学习培训,为干警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坚持选送优秀干警参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先后涌现出全市优秀业务能手、全省警务技能综合训练标兵、全省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三等奖等先进典型。认真开展干部人才援藏“双百计划”,选派1名检察干警赴山南市浪卡子县检察院进行岗位锻炼,今年该干警还被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三是坚持科技强检。积极打造电子检务工程,大力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新模式,先后完成了远程提审系统、检务保障系统、智能语音系统的部署,逐步建成了覆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与服务的六大平台,促进了现代科技应用与深化司法改革的结合。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积极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组自身建设,坚决贯彻《准则》《条例》,严守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拧紧了管党治党的螺丝。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廉洁自律。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认真开展检务督查,坚持做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五、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以接受监督为保障,着力促进规范廉洁执法

一是大力推行阳光检察,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案件分配机制,严把案件“入口”和“出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一年来,共发出案件期限预警提示42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6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93份。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了干警执法档案,推动完善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共评查案件99件,并制作了评查情况表,在纠正存在问题的同时还为检察官办案业绩考核提供了重要依据。不断加大了检察宣传工作,在各级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上发表各类新闻稿件68篇,其中省级以上42篇。

二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制度,建立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案件管理工作情况,区人大领导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创新接受监督方式,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检察日报》及《方圆》杂志,邀请代表、委员关注杜集检察微信公众号及微博,促进代表、委员更为深入广泛地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崭新篇章!一年来,杜集区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举措还不够多,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党组和党支部抓党建工作的力度仍需加大,围绕检察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完善;三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四是作风纪律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现象仍有发生,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8年,杜集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领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市院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基层院“八化”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强化从严治检,为推动新时代美好杜集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立足服务大局,在着力促进经济发展中更加主动作为。坚持把服务全区重点工作的开展与履行检察职责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项目推进、生态环境整治等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健全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立足执法办案,在着力促进检察业务发展中善于争创一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暴力、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在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矛盾,持续深入推进平安杜集建设。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立足改革创新,在着力促进检察品牌建设中激发内生动力。坚持以改革求发展,以创新增活力,大力开展品牌亮点创建工程,不断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做强检察品牌。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完善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健全各项改革配套措施。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反贪、反渎部门的转隶,努力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上来,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不懈动力。

四是立足固本强基,在着力促进过硬队伍建设中寻求发展源泉。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全体检察干警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落实在队伍建设中抓党建,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是最大责任、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把党建工作融入贯穿到检察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从严治检,着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继续提升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素能过硬的检察队伍。更加主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自身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检察工作,用更大的力度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戮力同心为建设新时代美好杜集、推进“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报告中相关用语说明

[1] 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

[2]派驻乡镇检察室:是指驻乡镇检察室是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过省院批准派驻在乡镇的工作机构,在派出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能主要是接受群众举报、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和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监督并配合社区矫正等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现重心下移的有效举措。

[3]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指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4]环境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 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是指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6]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员额制改革:是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的一种具体形式。即改变以往检察机关办案由案件承办人、科(处)长、分管检察长三级审批的模式,组建以入额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职责权限,扩大对入额检察官的授权范围和幅度,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8]电子卷宗:是指案件受理前或者案件受理过程中,将装订成卷的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档案和相关电子数据。

[9]远程提审系统:是指以数字化音视频联网管理软件为基础,在看守所和检察院讯问室内配置音视频采集设备、电脑、液晶电视等终端设备,从而实现高清音视、全画面合成、远程示证于一体的实时提审,主要适用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自愿认罪,量刑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管制的犯罪嫌疑人。

[10]智能语音系统: 是指通过利用语音转写识别技术将语音实时转换成文字,包含语音输入系统、智能会议系统、讯(询)问笔录系统、提讯(接访)系统,不仅保障日常办公高效进行,还有利于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精准回溯,有效固定关键证据。

[11]案件分配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以后,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直接将案件分配至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12]案件信息公开: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

[13]执法档案:是指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以及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案管办等7个执法办案部门和所在部门的干警作为建立执法档案的重点对象,实行一科一盒,一人一卷,一案一册原则,全面客观收集反映执法干警的执法状况、执法质量和工作绩效等相关资料。

[14]基层院“八化”建设: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八化”: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