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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杜集区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淮 北 市 杜 集 区 人 民 检 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115 日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毅标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以来主要工作回顾

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杜集工作大局,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目标,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狠抓办案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杜集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工作的实施,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非法经营、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6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2人。积极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去年我院成功办理了福建籍犯罪嫌疑人张清南、吴长清等七人网络电信诈骗案,为我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注重发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1]等平台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五年来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00余人次。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落实,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5人、起诉713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55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及“校园第一课”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着力改善民生福祉。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办教育、计生、住房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8人;围绕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严肃查办了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6人。坚持打击生态领域犯罪,保障“蓝天碧水”。依法打击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五年来共批捕56人,起诉34人。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依法办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712人。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区委“一帮一扶”的要求,与朔里镇官庄村两户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象,通过生活帮扶、文化帮扶等手段把精准扶贫任务落到实处,例如每逢春节、中秋节前夕,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解决生活难题;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还前往帮扶村慰问留守儿童,给孩子们送去学习用具、生活用品。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受理、视频接访,努力把涉检信访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五年来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53件,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0件,全部依法分流、办理完毕。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的方式方法,对9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2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着力助推文明创建。坚持院领导身体力行,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尤其是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以及争创全省文明城镇测评期间,我院认真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在道路两旁开展巡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在本单位内认真开展爱国卫生劳动,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营造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2012年以来,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四届、十五届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省市区委和上级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446人。    

(一)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完善和落实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等机制,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839人,其中上级交办的县处级干部5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67人,其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4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3人。    

(二)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积极开展五进活动,先后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36次,开展警示教育40余次。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开展预防立项及预防调查,进行犯罪分析和研判44件、预防调查38件,发送检察建议44份。扎实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工作,对扶贫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岗位进行排查,核实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牢记法律监督职责,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同时切实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五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65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份,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书后直接立案10件,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追捕漏犯7人,追诉漏犯18人,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2]5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

(二)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五年来共依法提起刑事抗诉15件;受理办结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8件。持续推进环境公益诉讼[3]试点工作,与环保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重大环保行政执法信息通报等制度。

(三)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大社区矫正[4]工作力度,对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跟踪监督,及时掌握被监管人的矫正情况,防止脱管漏管,促进矫正人员改过自新。

  四、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5]机制五年来共对327个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形成了案件评查报告,针对查摆出的618处问题也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建立销号制度,确保了整改落实到位。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通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6]对案件进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办案情形,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深化年活动,集中整治了司法行为和办案流程不规范的“顽症”。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指定监视居住审批程序和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切实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二)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全面建成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公开重要案件信息87条、法律文书182份。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以及门户网站,拓宽检民沟通渠道,搭建互动交流平台。认真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共接待律师阅卷103人次,为律师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光盘26张。继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五年来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812篇,其中国家级48篇,省级492篇。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0余人次,向人大专题报告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检查指导工作20余次;同时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了4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机关企业人员来院参加活动,通过听汇报、看专题片、实地参观等方式,使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

(三)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7]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上级关于司法改革的政策精神,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司法改革任务及问题,同时组织召开了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各层面座谈会,听取了干警意见建议49人次,并安排了专人向干警解释说明相关政策。最终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个人述职、考核、考试等工作,并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后,共遴选出19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8],同时切实做好检察官助理的选任工作,通过资格审查、个人述职及组织考核,共任命了11名检察官助理,进一步充实了办案力量。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严格按照两提升五过硬[9]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区委和市院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以及“三严三实”等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了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以及“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收看先进事迹报告会、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持开展 “双争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先后有2名干警被评为市、区优秀共产党员。

 (二)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办案能力提升,五年来共选送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200余人次以及岗位练兵竞赛活动7项次,并有3名检察干警获全市业务能手荣誉。鼓励干警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司法考试,共有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3名干警完成在职研究生教育并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认真开展省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工作,打造的“精锐警队”品牌被市院列为典型品牌,为我院队伍建设增添了亮点。  

(三)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从严治检不松懈。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依法办案,坚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扎实落实上级关于公车使用改革和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建立干部任前谈话、廉政约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将作风建设延伸至八小时以外。

五年来,我院所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坚持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动力;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参与平安法治建设、保障民生民利的思路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党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待还不完全适应;三是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还有需进一步改进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杜集区人民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基层院“八化”建设[10],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强化从严治检,为推动美好杜集建设保驾护航。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更加有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更加注重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更加重视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更加重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法治杜集建设。

第二,要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和预防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保障扶贫政策的落地生根。坚决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同时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三,要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行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深化内设机构整合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坚持依法、合理放权和加强领导相统一,突出检察官的执法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模式。协同推进人财物省以下统一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努力让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第四,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科技信息化应用和新媒体应对的能力和水平,建设过硬队伍。落实好“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带好队伍,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严格治检的新要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杜集经济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附: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以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2]、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及时熟悉案情,掌握基本证据,同时现场监督侦查活动并逐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环境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5]、案件质量评查:是指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判,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6]、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开发,融案件办理、管理和统计于一体,涵盖全部检察业务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加强对执法办案资源的整合、利用,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7]、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指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科学划分内部司法办案权限,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8]、员额内检察官: 是指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根据上级院确定的入额比例从现有检察官中遴选产生。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9]、两提升五过硬:是指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10]、基层院“八化”建设: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确定的“八化”: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