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20-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27日上午,由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杜集区人民检察院指派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杨玉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发案单位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受邀到场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邵某某于20169月至201911月,担任淮北经济开发区龙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淮北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3.0301万元。20146月至20159月期间,邵某某挪用公款共计1039628.57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和个人消费等开支。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指控了被告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同时也针对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作出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最后,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进行深刻的法治宣传教育,引起了在场人员的共鸣,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邵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