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杜集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上门走访被救助人豆某某。豆某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他人打成重伤,四肢瘫痪,伤残程度为一级,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无力支付继续治疗费用,家庭生活困难。杜集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迅速将其确定为司法救助对象,给予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在走访中,我们得知豆某某已用这笔救助金进行了治疗,改善了家庭生活。但因加害人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豆某某及其家人提出质疑。我们耐心向其解释了相关规定,并向法院了解该案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将情况告知被救助人豆某某,排解了豆某某及其家人的情绪。